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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歙县教育局2023年12月公开选聘3名专职教研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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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rid

2023/12/11 9:43:54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研队伍建设,发挥专业引领作用,解决全县部分学科教研员紧缺问题,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专职教研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聘岗位
设选聘专职教研员岗位3个,其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教研员岗位1名,初中英语教研员岗位1名,初中语文教研员岗位1名。选聘公告在歙县人民政府网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ahshx.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269?type=4&action=list)发布。
三、选聘范围和对象
我县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不含中职、幼儿园教师),在本县公办学校任教10年及以上(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选聘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教研能力较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2.小学道德与法治教研员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英语、语文教研员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小学道德与法治教研员岗位要求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英语、初中语文教研员岗位要求具备初中及以上与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
4.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要求:中小学一级教师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20日(含)以后出生】,中小学高级教师要求50周岁及以下【1972年12月20日(含)以后出生】。
6.教育教学教科研能力突出,须具备下列其中三个条件:
(1)被评为省级特级教师或省级优秀教师或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骨干教师。
(2)近10年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优质课或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1次。
(3)近10年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科研论文评选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2次,或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具有CN、ISSN刊号),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以上。
(4)近10年来,主持并完成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研究课题1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选聘条件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近5年(2018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有其他需要追究责任事项而不宜选聘的。
五、选聘方法和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17︰30(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为歙县教育局教研室(歙县教育局五楼)。
资格审查由歙县教育局教研室负责,符合条件教师须提交经所在学校审核后的《歙县教育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附件1),并按照《歙县教育局选聘教研员报名审核材料》(附件2)要求将所需业绩材料报送至歙县教育局(所需材料在报名时一次性交验,逾期不予受理)。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计划。
2.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同一岗位超过20人报名的,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面试采用无生上课的形式,同一学科指定课题,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于面试未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综合评价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综合评价。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歙县教育局选聘教研员综合评价表》(见附件3)组织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为教学成绩(25%)、教科研成绩(30%)、表彰荣誉(5%)、面试(4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评价得分相同者,面试得分高者进入公示环节。综合评价得分相同者且面试得分相同的,教科研成绩高者进入公示环节。
4.结果公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评价成绩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
5.调动。实行试用期制度。公示无异议后,到教研室上班试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者返回原单位工作。已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根据岗位情况进行竞聘;没有空余岗位的,则实行低聘。
六、有关要求
1.选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
2.参加选聘人员要严格遵守选拔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4)。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或调动资格,并通报批评。
此公告由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歙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工作。
咨询电话:6514940(歙县教育局教研室)
6519750(歙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6522328(歙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歙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1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ahshx.gov.cn/zwgk/public/6616269/11306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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